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北京旅游业的
机制及应对措施研究
张运来靳素素贾慧敏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北京,
摘要
学界、业界普遍认为新冠病毒疫情会对旅游业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但对具体影响机制以及积极影响的分析却比较欠缺。新冠病毒疫情首先冲击了旅游终端需求,进而传到以服务终端需求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中间商和旅游提供商,最终波及到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旅游服务提供商及上游企业。文章分别从旅游企业和政府部门两个方面对北京市旅游业未来发展提出了应对举措。研究结论对于全面认知新冠状病毒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以及促进北京旅游业的恢复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新冠病毒疫情;北京旅游业;措施
引言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旅游业已成为不断崛起的支柱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旅游业在北京市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北京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北京市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3.2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3.6%;实现旅游总收入.6亿元,比上年增长5.1%,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7.6%。
年12月底,武汉出现新冠病毒疫情。由于可以通过人际实现传播,新冠病毒迅速在全国扩散。截止目前,科研人员还没有开发出能够完全抵抗该病毒的疫苗和药物。专家建议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办法是隔离(如不出门)和戴口罩,为此国家也制定了严格的规定,疫情严重地区“封城”、“封村”以及企业停工,以避免出现聚集性病毒感染。虽然本次疫情已经在我国得到遏制,但新冠病毒疫情已经有在全世界蔓延的态势。此次疫情已经对各行各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打击,北京市旅游业同样举步维艰。以年1、2月份为例,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骤减,宾馆入住率大幅下降;大部分旅行社处于歇业状态,暂停一切组团、接团业务。出入境以及国内游的迅速熄火直接导致旅游企业收入骤降,给旅游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部分旅游企业甚至生存面临重大危机。伴随着旅游企业的歇业,旅游企业员工面临大面积失业。
一、新冠病毒疫情对北京旅游业的
负面影响机制
新冠病毒疫情对北京旅游业的影响体现为一种传递机制。新冠病毒疫情短期内首先严重旅游终端需求,进而传递到以服务终端需求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中间商和旅游提供商,最终波及到为旅游中间商提供服务的旅游服务提供商及旅游产业链的上游。
01
旅游者短期内旅游需求
仍会下降
Law
人们旅游需求的产生需要三个主要条件。第一是经济基础。疫情等外部宏观因素将拖累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员工薪酬(包括奖金)等下降,旅游需求的产生一定程度上失去经济基础。第二是闲暇。新冠病毒疫情已经迫使大量企事业单位停工停产,疫情稳定后企业必然加大复工力度(诸如加班或者缩短带薪假期);为了弥补春季学期延期开学造成的时间损失,学生的暑期、周末可能被学习占用,留给游学以及亲子游的时间将大大缩短,旅游需求的产生失去时间基础。这将对亲子旅游、奖励旅游市场带来打击。第三是旅游动机。旅游产品不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是由人们满足生理、安全需要的基础上才产生的高层次需求。在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彻底解除的背景下,人们的安全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旅游需求暂时不会大面积得到激发。因此,预计年整体游客的旅游需求将下降。当然,我国经济的总体面并没有改变,长期来看人们的旅游需求依然旺盛。
02
旅游中间商存在巨大的
违约成本与资金压力
Law
旅游者提前一段时间购买旅游产品,之后才能去消费。旅游中间商需要提前制定好旅游行程,需要提前预定与采购旅游提供商的产品,如与航空公司预定机票、与酒店预定房间以及与旅游汽车公司预定车辆等。新冠肺炎疫情在春节前爆发,让原本的旅游旺季变成了退订洪峰。很多境外旅游提供商并没有因为疫情而退还全部预订款(不可退改),国内旅游中间商却要按照政策退还游客的团款。结果就是旅游中间商承担了部分甚至全部违约成本,还承担着巨大的资金垫款压力。
03
旅游服务提供商的产品
价值在疫情期间无法实现
Law
旅游产品具有不可储存性。酒店房间只有被预定才会有价值,客运只有载客才会有价值。虽然疫情结束后房间、客运等依然会实现价值,但疫情爆发期间这些旅游产品失去了给企业带来实现价值的机会,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因为旺季的价值没有实现,旅游服务提供商同样存在现金流短缺问题。旅游资源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景区景点收入主要是在旺季实现。如黑龙潭、南山滑雪场等景区景点的旺季是冬季,北京植物园、十渡、玉渊潭等景区的旺季是春季。此次疫情,始于冬季,疫情预计结束于春末,届时以冬春为旺季的旅游景区景点的产品无法储存,错失了销售机会。对于为旅游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的部分上游企业而言,也会受到波及,如洗涤洗染行业;而对于提供产品的上游企业,因其产品可以储存(如酒店用品行业)影响相对较小。旅游产品因无法储存而导致价值流失,给旅游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新冠病毒疫情对北京旅游业的
积极影响机制
虽然这次疫情会给北京旅游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但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促进北京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为如下途径:
01
提升游客的环保意识
Law
疫情对旅游者起到教育作用。出于健康需要,旅游者将减少随地吐痰、扔垃圾等不良行为。人们会重新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的潜在风险,减少野生动物制品使用数量,这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有利于旅游景点的维护,如动物园、植物园等,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旅游资源。
02
营造有利于旅游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
Law
疫情期间,部分中小微型旅游企业可能因为资金短缺遭到市场淘汰,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得到幸存。淘汰中小微旅游企业,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有利于提高旅游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旅游市场也将更加规范。疫情过后,经济将逐步回暖,参考年非典时期结束后众多旅行社陆续上市公司的经历,旅行社可能会迎来“上市”热潮。另外,为加快经济回暖速度,缓解人们心理压力,提高人民幸福感,政府可能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因此,疫情过后,旅游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03
强化旅游企业的
内部管理
Law
疫情期间,文旅部提倡做好景区和场馆卫生工作;疫情过后,复工开业的景区景点与场馆仍然需要按照疫情期间的标准搞好公共卫生。景区的游客管理能力将得到提升,如越来越多景区实施线上实名制购票以限制客流,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入园等措施,提高游客体验的同时也提升了游客管理能力。显然,此次疫情也锻炼了旅游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三、北京市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措施
风调雨顺的时代,人们通过旅游去追求诗和远方;但在遭遇疫情的失序时代,旅游业因其非必需性而可能被人们“舍弃”。如何更好地采取措施应对疫情危机对旅游业而言至关重要。根据当前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对北京市旅游业未来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旅游企业
01
有效运用智慧化系统,
合理控制客流量
Law
旅游是基于社会人口流动和人群聚集性而产生的体验性消费产业,人口的流动性和人群的聚集性是旅游业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同时,减少必要的人口流动、避免人群聚集是防控疫情传染的重要举措。短期内,北京市旅游景区和企业复工后,应该有效运用智慧化系统,通过网络实名制预约,有效监测客源信息,严格把握和控制当前可承载客流量,有效控制客流。
02
合理开展公关,适当营销
Law
短期内,旅游者更优先考虑短途旅游甚至不过夜旅游,也就是说北京市旅游客源将更多来自于北京及周边省市。旅游者会更倾向于选择面积广阔的自然风光类景区景点,而北京市旅游景区景点的类型以文化古迹类为主。为此,北京市旅游业应开展公关以降低顾客风险感知,开展联合营销,如降价、对特定人员免票、给予来京游客一定的补贴,给予北京人周边游优惠等,从而尽快激发近郊游和周边游市场。
03
内部优化,开发
新商业模式
Law
随着疫情的控制和结束,北京市旅游业至少在年上半年会受到特别大的负面影响,且暂时不会出现所谓的“报复性增长”,反而会进入短暂的“过渡期”。此时,旅游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个“过渡期”,抓住这一时机,内部优化、提高运营能力,加强员工培训与提升服务技能,通过全面提升企业质量。旅游企业应开拓思路,积极研发新产品、新市场,开发新商业模式,为新一轮旅游热潮积蓄能量。事实上,在线旅游的崛起就是发生在SARS之后。
04
聚焦特定市场,
合理分配资源
Law
旅游企业应该综合分析疫情过后潜在旅游需求,重点聚焦特定旅游市场,合理分配有限资源,有针对性、定制化的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短期内,亲子旅游、奖励旅游、度假旅游等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以修身养性、放松身心为目的的休闲旅游将会成为人们的热选之一,会展旅游市场也有非常的大潜力。
(二)政府部门
旅游业具有脆弱性特点,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旅游行业的复苏不仅要靠旅游企业的“自救”,还要充分依托政府部门这一有利依托进行“施救”。事实上,北京市相关部门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首都经济复苏工作。
1.积极落实国家及各部委已颁布的政策
梳理并向旅游企业宣讲国家及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鼓励旅游企业利用好这些政策。如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配合国家发改委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年度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33.37亿元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因疫情发生亏损的旅游相关企业可以把亏损额向未来8年分摊,用以冲抵以后几年的所得额,进而降低税负。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旅游企业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至7月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要求的,免收2月份房租。
2.制定促进北京市旅游业发展的新政策
除了积极落实上述政策之后,未来北京市相关部门应积极制定更为及时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帮助北京市旅游企业尽快恢复和发展。
(1)税收政策
Law
建议给与旅游业定向的税收减免措施,切实减轻北京市旅游企业税务负担。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北京市政府部门可根据旅游企业经营状态、业务特点、成本结构等差异有针对性、分级别的实施定向税收优惠。一方面,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部分税费,对于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
(2)金融政策
Law
加大对北京市旅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旅游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建立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行业,银行机构成立专门队伍专项受理旅游企业信贷需求,简化审批流程,缩短放款时间。确保旅游企业贷款余额,对于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基于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主动减免金融服务手续,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3)社会保障政策
Law
实施援企稳岗等措施,缓解旅游企业运行压力,稳定旅游企业失业人数。对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疫情停业期间可予以免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旅游企业与租户协商减少租金,并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的补贴。疫情期间旅游企业可申请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垃圾处理费等缓缴。对在疫情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中小微旅游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以一定的标准给予该企业就业补贴。
(4)其他政策
Law
提前下达财政援企资金,对北京市现有旅游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优化调整,支持对象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中小微企业倾斜,各专项资金上半年的资金安排原则上在一季度末拨付到位。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旅游业的宣传推广,大力塑造和宣示北京旅游新形象,并支持北京市旅游企业在疫情结束之后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推广;旅游企业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经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给予一定的补贴。
新冠病毒疫情短期内给北京市旅游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但是绝对可控。北京市旅游业赖以生存的资源和基础设施没有被破坏,旅游业赖以发展的外部环境没有变化。疫情只是抑制短期旅游消费需求释放,并未改变消费长期稳定增长的总体趋势。随着疫情消散以及上述措施的实施,旅游消费将会逐步回升,北京市旅游业的恢复与振兴指日可待。
作者简介:
张运来,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副教授
靳素素、贾慧敏,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文字来源:张运来靳素素贾慧敏
排版记者:李紫怡
审核:李艳春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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