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又一个月过去了,
八月即将到来,
又有一波新政即将影响北京人的生活,
快来看看哪些新政跟您相关吧!
工资社保
1、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元
(1)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元调整为元,增加元。
(2)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1元提高到每小时22元;
(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9.9元提高到每小时52.6元。
2、失业保险每档上调8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80元,自年9月1日起执行。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元/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元/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元/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元/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元/月。
3、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元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元。
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元。
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元。
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元。
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元调整到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元。自年1月1日起执行。
4、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元。
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元调整到元。自年1月1日起执行。
5、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元,调整到元;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元,调整到.4元;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元,调整到.8元。
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元调整到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元。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自年7月1日起执行。
6、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元。
住房保障
1、专项配租公租房8月8日开始登记
面向北京市户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专项配租的公租房项目又来了。从市住建委获悉,此次配租项目为房山区长阳镇领峰四季园,配租房源共计套。
套型建筑面积:40.98平方米至61.34平方米
租金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分配制度:70%房源面向北京市户籍无房职工,30%房源面向“新北京人”
登记时间为年8月8日10:00-8月10日17:00,并在正式启动网络登记之前,设置了参观样板间的环节,有意愿参与登记的家庭可于8月4日至8月5日9:30-11:00,13:30—17:00前往领峰四季园公租房项目参观样板间。